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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VS行人,谁是弱者?开车的来评评理 [2008-1-12 22:04:04]
发表者:tankrock | 评论[0] | 点击[52]
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,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一定提高,一部分先富起来的都有了自己的新代步工具--汽车。
这几年很明显,路上的机动车越来越多,私家车也增长很快,随之也带来了新的问题。交通流量加大、交通安全
意识淡薄,更多的人还没有跟上这快速发展的汽车时代。对交通法规、出行安全没有足够的认识,导致交通涌堵、
交通事故、礼貌行车、人车避让等诸多问题日趋严重。
上年被司机吵的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的责任问题,司机的怨言都很大,加大了司机的赔偿责任。更有一些
行人为些更加无视交通法则,任意横穿马路、闯信号、走快车道等。而人大会上却本着对行人,这个“弱式群体”
的照顾,本着什么“以人为本”的思想原则而制定的新交法。
事实是怎么样呢,有多少老司机、经验丰富驾龄长的司机朋友们都吃了不少苦,有的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。
有的欠下了巨额债务,而没有发生磨擦的也是上路心惊胆战的,时刻防止周围发生突然事件,处处都在让着行人,
我们开车的没有一点安全感,难道我们是强者吗?
一些没开上车的人心理会多少排斥汽车,认为汽车和他们抢道了,开得太快了,其实情况不是这件的。早些年
可能会有,因为路上还没有那么多车,汽车会一阵风疾驰而过,也有一些司机认为自己开车会高人一等无视行人,
乱名喇叭,反观现在,没有这情况了。路上的车多了,路的标线也完善,也有信号,还有限速牌,还有超速电子眼。
一些市区路段也禁名喇叭。机动车也不再是什么奢侈的炫耀品,也没有人再开着车吆五呵六的。更多的司机也知
文明行车,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。
反观现在的行人呢?那可是真是“强者”有急速横穿马路的、有翻越护栏的、有闯红灯的、有走机动车道的、
有逆行过路口的、更有甚者还挥手示意车辆停车穿机动车道的。有些还和交警大吵大闹的,谩骂交通协管的,妈呀
这些人是弱者吗?大伙说说,有这么强的“弱者”吗,他们无视交通法规,也无视交警指挥。就是拦下说话也那
么横,你说司机敢惹这些弱者吗?现在又立法保护这些所谓的“弱者”,那我们尊章的司机谁来保护,难道让我
们看着绿灯不走让他们一一穿越吗,他们又走红灯又走绿灯,让我们走什么信号,难道让我们飞过路口不成!
发生了事故不管机动车有无责任,都要赔非机动车和行人,什么道理,他们违章在先,还要我们赔他们,我们
司机都是有罪的吗,我们都是有钱人吗,为什么不好好严管他们,大多事故都是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章造成的,他
们才是交通的大害。而我们有多少设备,多少交警,多少规定,多少重罚款都是针对机动车的,我们会主动去违章
吗?可他们却不一样了,看到违章和没看到一样,拦住就说两句,闯过去就算了,不是有规定吗,要以对其处罚
五十元以下罚款,为什么不执行呢,要是汽车可没得说二话,也跑不掉的,可以通知下一路口堵劫,可以有摄像头
拍照,可以记下车号扣分。为什么,我们参与交通付出了多大的支出,而他们即使犯错也无关紧要,他们不应该
有惩罚吗,不惩罚他们会认识错误改正吗,他们不开上车是不会主动去遵守的。
一些地方也搞过专项整治活动,但都是一段时期,过后还是原样,收效甚微,总是说没有那么多的警力去管
我看不是这样的,如果去察机动车,一定干劲很大,因为罚着钱吧。自行车也一样可以罚呀,多招一些协管,让
协管也一样有执法权,准备大卡车全部带走,拿钱领车,学习一宿。这样也增加了劳动岗位,也对交通次序有所
改善,岂不两全其美。
今年,规定有改了,机动车无责赔尝不高于百分之十,这总算有点人性化了,让司机也让平心开车了。这样
让一些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也不那么肆无忌殚了,一些想寻死讹人的也没得想了,那些想靠“碰瓷”的人也没了
饭碗,让大家都把出行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提上心来,一同构筑和谐交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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