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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tankrock | 评论[0] | 点击[0]
威宁27名干部因此案受处分
摘自新 华网贵阳12月21日电
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自治县27名党政干部加这个县去年发生的“教师强迫学生卖淫案”最近分别受到了党内严 重警告、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。 威宁县教育局局长许如虎被行政撤职、威宁县新发乡党委书记张纯朴被撤销党内职务,威宁县公安局局长赵毅、威宁县公安局原政委伍崇云2名县处级干部分别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,另有23名乡科级干部,分别受到了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等党纪处分,另有5人受到通报批评。 这一事件的发生,不仅与这些罪犯素质低下,利欲熏心有关,当地学校、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,也是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。 当我看到这一新闻时,立马火气就了来了,这些人明明是犯法了 明摆着强迫未成年人卖淫,当以重刑,又身为国家干部更是罪加一等 法院应公开公正公平审理,所涉案人员一律察清,怎么又是什么行政处分,不是开除公职(我看是调离吧,没准风声一过,就又在别地上任了)这要是一般人早下狱了,为什么国家干部就能逃法律制裁,为什么法律在他们面前是那个脆弱,难到这些受害者就这么算了吗?难到法院就这么把事平了吗,难到最高人民法院的人都不知道这是罪犯吗,他们犯了罪呀,是高层不知,还是未上报,这些事有没有人关注,这样的事还要再发生多少,还是开除,记过 ,或党内处分?,这党内处分是什么东西,是不是所有的罪过都能在党内解决。天啊,这是什么法治社会,这些女孩被其他人害了还能告,还能判,为什么让这些人给害了却没地伸冤,天理何在?! 不说了,只念阿弥陀佛吧,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 [请注意用词] 本文内容于 2008-1-13 23:45:43 被紫藤花儿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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